婚姻家庭法
-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這里的“贍養(yǎng)”包括哪些內容?2024-10-31
-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里的“財物”指的是什么?2024-10-31
- 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什么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2024-10-31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哪個機構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2024-10-31
-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同時禁止什么?2024-10-31
-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是否意味著彩禮等習俗應當被禁止?2024-10-31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哪個機構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2024-10-31
- 離婚后,子女姓氏可以隨父姓或母姓,但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2024-10-31
-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如何處理?2024-10-31
- 收養(yǎng)關系解除后,養(yǎng)子女與養(yǎng)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何?2024-10-31
- 關于夫妻間的扶養(yǎng)義務,下列說法錯誤的是?2024-10-31
- 關于離婚協(xié)議中的財產分割,下列說法正確的是?2024-10-31
-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2024-10-31
-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的原則判決。2024-10-31
-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內提出。2024-10-31
-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2024-10-31
-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2024-10-31
-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2024-10-31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024-10-31
-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這是哪部法律的規(guī)定?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