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與處理
- 公文中的“附件說明”應當置于:2024-11-03
- 公文中的“簽發(fā)人”應標注在:2024-11-03
- 下列哪種公文不是法定公文?2024-11-03
- 公文中的“份號”是公文印制份數(shù)的:2024-11-03
- 用于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zhí)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批轉、轉發(fā)公文的公文是:2024-11-03
- 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的公文是:2024-11-03
- 公文中的“附件”應置于:2024-11-03
- 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的公文種類是:2024-11-03
- 在公文處理中,對收到的公文進行審核、登記、分辦的環(huán)節(jié)稱為:2024-11-03
- 用于向國內(nèi)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的公文是:2024-11-03
- 公文中的“印發(fā)”適用于:2024-11-03
- 公文中的“發(fā)文字號”包括:2024-11-03
- 公文寫作中,選擇材料應遵循的原則不包括:2024-11-03
- 下列哪種公文不是下行文?2024-11-03
- 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的公文是:2024-11-03
- 公文中的“緊急程度”應標注在:2024-11-03
- 下列哪種公文不是平行文?2024-11-03
- 公文中的密級和保密期限應標注在:2024-11-03
- 下列哪種公文不是上行文?2024-11-03
- 公文中的成文日期應使用:202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