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寫作
- 民事裁定書一般是就( )作出的決定文書2024-11-04
-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中敘寫當事人爭議的事實時,應當表述為:原告×××訴稱、被告×××辯稱以及( )2024-11-04
-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寫( )2024-11-04
- 不予受理、駁回管轄異議和駁回起訴的民事裁定書,在尾部要交代( )2024-11-04
- 當事人的住址寫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和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寫 ( )2024-11-04
- 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提出上訴的,應在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首部抗訴人和上訴人的稱謂和身份項依次填寫 ( )2024-11-04
- 駁回起訴民事裁定書的裁定結果應當表述為( )2024-11-04
- 刑事裁定書貫穿于刑事審判及執(zhí)行的全過程,在第一審程序中刑事裁定書可以適用的范圍是()2024-11-04
- 調(diào)查筆錄記錄的方法包括兩種:即( )2024-11-04
- 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準予當事人撤訴時制作和使用的文書是( )2024-11-04
- 刑事判決書首部被告人項中,除寫明被告人身份要素外,還應寫明()2024-11-04
-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在“經(jīng)審理查明”一語后,應寫明( )2024-11-04
-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主要解決的是 ( )2024-11-04
- 第二審刑事判決書中,對于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將其寫為( )2024-11-04
- 公安機關為了查明案情進行偵查實驗,將偵查實驗的具體情況用文字記載下來的材料是( )2024-11-04
- 調(diào)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 )2024-11-04
-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標題由三大要素組成,即()2024-11-04
- 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或判決執(zhí)行過程中,就案件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作出處理決定所制作的文書是()2024-11-04
-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判決結果,宣告被告人無罪的,應當表述為()2024-11-04
- 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訴的,則在第二審民事判決書中當事人的身份應是 (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