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
- 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系統(tǒng)的國際私法立法是( )2024-11-06
- 在涉外民事訴訟中,依法院國的沖突規(guī)則本應適用某一外國法.但因該外國法的適用會 與法院國的法律與道德的基本原則相抵觸時,法院國得據此排除其適用的制度叫 ( )2024-11-06
- 假設某人具有A國國籍,在C國有若干動產,在B國居住了5年以后未立遺囑死亡,在A國和在D國的繼承人發(fā)生糾紛而由A國法院受理此案 如果上述四個國家都參加《死者遺產繼承法律適用公約》,那么根據該公約,A國法院解決此繼承糾紛的準據法原則上應適用( )2024-11-06
- 以下關于國際條約、國內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反致制度說法正確的是 ( )2024-11-06
- 關于破產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2024-11-06
- 在適用外國法本身發(fā)生錯誤的情況下,下列國家中不允許當事人上訴的有 ( )2024-11-06
- 最早提出在契約關系中適用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的學者是( )2024-11-06
- 各國法律一向規(guī)定反致適用于( )2024-11-06
- (09年真題)從十九世紀末葉起,在國際私法領域中,開始出現了一些從事統(tǒng)一國際私法工作的有影響的國際組織 其中,就統(tǒng)一沖突法與程序法而言,最有成效、最有影響的當首推 ( )2024-11-06
- 解決涉外物權的法律適用問題上,物之所在地法一般不適用于()2024-11-06
- 中國《民法通則》第148條規(guī)定,扶養(yǎng)適用與被扶養(yǎng)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下列哪些國家可以視為與被扶養(yǎng)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 ( )2024-11-06
- 甲國法院在審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時,其法律適用表現為“甲國法,乙國法一丙國法” 這一過程實際上是 ( )2024-11-06
- 當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本國的沖突規(guī)范的指定應適用外國法作為準據法時,如法院無法查明該外國法,當事人也不能證明該外國法時,一概以推定外國法與本國法相同而適用內國法的有( )2024-11-06
- 在物權關系的法律適用上,物之所在地法的適用有一些例外情況,主要包括 ( )2024-11-06
- 中國公民詹某與孫某在甲國相遇結婚并定居在甲國,后在甲國起訴離婚并被該國法院以當事人均為中國籍為由拒絕受理,轉而在我國法院要求離婚,我國法院應采取下列哪幾種處理方法( )2024-11-06
- 對于不動產的法定繼承,甲國規(guī)定應依死者本國法,乙國規(guī)定應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國規(guī)定應依不動產所在地法 且甲乙兩國均認為自己得沖突法指引的外國法包括外國沖突法 設乙國公民死于丙國的最后住所,在甲國留下一筆不動產,為繼承此不動產,乙國公民的妻子在甲國提出繼承不動產請求,甲國法院最后決定依丙國沖突法指定作為不動產所在地法的甲國繼承法判決了案件,這種情況在國際私法上叫()2024-11-06
- 定居甲國的華僑王某與在國內經常居住的李某在甲國結婚,后王某在甲國起訴與李某離婚時,被該國法院以當事人均具有中國國籍為由拒絕受理 王某轉而在我國法院訴請離婚 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有關此案的管轄與適用法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24-11-06
- 關于破產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2024-11-06
- 在中國的涉外信托關系,應適用 ( )2024-11-06
-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 (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