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
- 判處犯罪分子無期徒刑就意味著犯罪分子必定要終身服刑2024-11-06
- 貪污罪的犯罪主體是2024-11-06
- 下列應當受到追訴期限限制的是2024-11-06
- 危害國防利益罪的主體是軍人2024-11-06
- 對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的追訴時效說法錯誤的是2024-11-06
- 犯罪的本質是2024-11-06
- 對于累犯以及故意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均不得適用假釋2024-11-06
- 將國有資產或罰沒財物分配給單位少數(shù)成員的,應認定為2024-11-06
- 《關于禁毒的決定》中明文規(guī)定了“禁止吸食、注射毒品”,但并沒有對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規(guī)定刑罰 對此,應如何理解2024-11-06
- 根據(jù)《刑法》第12條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刑法實施之前,法律、法令政策不認為是犯罪的,如果按照刑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2024-11-06
- 介紹賄賂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2024-11-06
- 童某系某民政部門干部,挪用負責發(fā)放的5萬元救災款作為自己炒股票用.長達半年時間,童某的行為構成2024-11-06
-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構成招搖撞騙罪2024-11-06
-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核準的機關是2024-11-06
- 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執(zhí)行刑期不滿13年時就適用假釋2024-11-06
- 對減刑后罪犯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下列說法正確的有2024-11-06
- 下列屬于危害國防利益罪的有2024-11-06
- 呂某因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入獄后,呂某認真遵守監(jiān)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xiàn)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呂某應如何處理2024-11-06
- 凡在我國領域內犯罪的,一律適用我國刑法2024-11-06
- 下列情形中應當對犯罪人減刑的有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