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的規(guī)定,對其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
2020-04-20
A、吊銷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B、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C、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罰款
D、處以2 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罰款
B、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C、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罰款
D、處以2 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罰款
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規(guī)定的行為。違反會計制度規(guī)定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1)責令限期改正。所謂責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nèi)停止違法行為并將其違法行為恢復到合法狀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有權(quán)責令違法行為人限期改正,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jù)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性質(zhì)、情節(jié)及危害程度,在責令限期改正的同時,有權(quán)對單位并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3)給予行政處分。(4)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5)依法追究刑事責任。